陈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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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区分孩子的个人财产

作者:陈雁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7次举报

现如今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在每个家庭中,为孩子买一份保险或者每年孩子过节、生日都会收到红包或者礼物,一般而言,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只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取得的收入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若要处分孩子的财产必须为了孩子的利益。那么如何区分属于孩子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父母我们平日的一个小细节将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1. 一、    孩子过节的红包如何避免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一个孩子每年的红包收入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如果将这些红包收入积攒到18岁,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会在财产分割中将双方名下存款进行分割,此时,一方提出存款内涉及孩子的红包压岁钱不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往往法院难以支持其观点。

其实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应当尽早以孩子名义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将每年孩子收到的红包及时存入其个人账户,这样的做法可以保护好孩子个人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账户不要与夫妻或者夫妻一方的个人账户混同,否则有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

  1. 二、    为孩子买的保险如何避免离婚时分割

为孩子购买一份保险已经是很多家庭的常态,在离婚诉讼中,为孩子购买的保险有些人说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也有一些人说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究竟哪个说法更准确呢?

首先,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投保人退保的,一般法院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保单现金价值。

其次,在购买保单时应该注意对投保人、保险受益人的约定。一般而言父母给孩子购买的比较多的是人身型保险,如:(列举市面上较多的保险)首先,我们要区分清楚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以及人身保险受益人。投保人即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义务。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

家庭中为孩子购买的保险,投保人无外乎两种情形,夫妻双方和夫妻一方,无论投保人是夫妻双方还是夫妻一方一般法院都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愿意继续支付保费的,法院会依据自愿原则,不会判决强制要求交保费。

既然是为孩子购买的保险,那么被保险人一定是孩子本人的名字。

为孩子购买保单收益人可以填写夫妻双方、夫妻一方、孩子本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保单受益人无论是写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一旦保单条件达成取得保费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诉讼时,保单受益人为孩子本人的,可以视为孩子个人的财产。保单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而其中一方提出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一般法院会以保险尚在履行过程中不予处理,一旦保单条件达成或者投保人退保的,任何一方可以另行起诉。

最后,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为子女购买的保险且受益人写在己方名下的一般法院会认定为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会根据投保的金额酌情补偿另一方。

综上所述,法院在判断保险或者现金是否属于孩子个人财产时,现金还是主要还是取决于父母平日对孩子的个人财产是否加以区分,如果父母在平日有一个较好的习惯单独为孩子设立银行账户的,一般可以起到孩子和夫妻共同财产隔离的作用。但是如果当你看到此文后才意识到应该为孩子单独设立账户时,其实也不晚,只是如果要将在设立此账户之前的属于孩子的财产部分夫妻双方应该有一个书面的约定,以免今后会被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的情形。至于给孩子购买的保险是否会被分割,还是要看购买保险的本意,如果本意就是为了给孩子今后有一份保障那么诉讼中一般不予分割,如果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使得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在离婚诉讼中购买的,法院还是会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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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主要致力于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拥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讼经验。曾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