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省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张正伟律师担任被告秦某辩护人,凭借专业辩护,成功为涉案金额近1.86亿元的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案件背景:
本案系四川某公司以“养老项目”为幌子,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案件,涉案总金额超30亿元,涉及受害人上万名。被告人秦某在该公司担任销售相关职务,期间参与吸收资金共计1.86亿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面临较重刑罚。
张正伟律师在该案件中,立足案件事实证据攻坚、涉案款项精准核减、坚持人文关怀、情理法相结合等多重角度进行如下论证:。
1、无主观犯罪故意,系基于官方背书的善意履职。秦某作为刚毕业的职场新人基于对媒体正向报道和信赖,客观上无法认知公司项目的违法性。其也不是公司的核心决策者、策划者、组织者,仅是受公司支配的最基层的员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聚焦秦某在本案中的主动止损的积极行为,系社会危害性较低。秦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犯罪时,第一时间告知客户风险,劝阻客户继续投资。同时申请离职,进一步凸显秦某行为的正向性和主动止损的积极行为。契合秦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
3、秦某到案后积极退赃,主动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适合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张正伟律师的辩护观点,依法对秦某减轻处罚。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本案系涉案金额巨大的金融犯罪案件,张正伟律师紧扣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裁判结果,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了刑事辩护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重要价值。
张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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