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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发布者:刘俊风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1025人看过

一、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无效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虽然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劳动成果已经转化为用人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中,成为用人单位的实际收益,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仍然应当受到保护。

   并不是只有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才支付工资,即使是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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