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东梅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08258019
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谭东梅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48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例简介:

在商业领域内,买卖合同最为常见,但有时基于合作信任或交易习惯,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随后若产生了纠纷,该如何应对呢?本案我方当事人某皮料公司就遇到了这种问题。2014年,我方当事人皮料公司与某鞋业公司达成约定,鞋业公司向皮料公司采购皮料,但未签订买卖合同。皮料公司供货后,该鞋业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皮料公司通过微信和电话,不断催促鞋业公司付款,直至2016年底,鞋业公司才开出了一张欠条和对账单,载明了欠付货款八十余万元。2020年底,鞋业公司付款十万元,此后一直未付,20236月,皮料公司催收无果,且鞋业公司已经面临倒闭,无实际经营场所,因此皮料公司找到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2.办案过程

接到本案并进行分析后,我认为,两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很难确认每批货款的支付节点,不过有利证据在于二者在2016年签署了欠条和对账单,货款总金额是确定的,且我方当事人不间断的在微信上与鞋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催促货款支付事宜,因此本案可以确认二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虽为2014年发生但诉讼时效未过。我和当事人经过沟通先固定了现有证据,接下来最关键的是要调查鞋业公司是否还有偿付能力,否则诉讼对当事人毫无意义。于是我通过现场调查和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发现鞋业公司虽未注销但确实已无实际经营场地,这意味着公司财产是否还有剩余,是否还能足额偿付,要画上一个问号。我继续对现有证据研究,发现本案除了鞋业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和股东王某某也可以一并作为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法庭采纳那么即便鞋业公司财产不足也能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随后,我立即着手法院立案程序并同时申请了对上述三方的财产保全,及时冻结到了足额财产。最终,在开庭之前,对方就迫于财产冻结的压力,与我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支付了货款。

3.律师点评

合同是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若忽视合同的订立,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损失的追偿、过错的划分等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律师在此提醒,若未签订合同而产生纠纷,则应及时在微信、视频或语音、各种票据和凭证上注意固定证据,以应对相关法律风险。

谭东梅律师 已认证
  • 15208258019
  •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4.6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次 (优于91.1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89.7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818分 (优于93.0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95.72%的律师)

版权所有:谭东梅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0831 昨日访问量: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