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我方当事人 A 先生与 B 先生系朋友关系,双方存在多笔民间借贷往来。当事人前期自行委托实习律师处理案件,因未仔细甄别梳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合计 500 余万元的银行流水材料。法院收到材料后,对转账记录产生重大怀疑,启动疑似虚假诉讼调查,要求逐笔核查全部转账记录,案件陷入重大风险。
当事人意识到案件危机后,委托我(史明鑫律师)代理本案。接手时首要目标是撤回原有立案,但因案件被标记虚假诉讼核查,撤诉申请迟迟未能获准。历经两个月,我方持续向法院提交多组佐证材料,充分说明案涉借贷真实发生,排除虚假诉讼嫌疑,才完成案件撤诉。
风险化解完毕后,我方重新整理全套证据,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立案后当事人碍于朋友情面,强烈反对做财产保全,担心伤害双方情谊;结合办案经验,我坚持推动财产保全工作,成功查封债务人名下房产。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
二、核心争议难点
1.虚假诉讼嫌疑危机,撤诉阻力极大:前期未经筛选的大额流水全部提交法院,触发虚假诉讼审查,法院要求逐笔核查转账记录,直接撤诉不被准许,若无法自证借贷真实性,当事人将面临虚假诉讼惩戒风险。
2.当事人情感干扰,排斥财产保全:原被告系多年好友,当事人主观上不愿对朋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存在 “讲情面、不保全” 的侥幸心理,若不保全,后续极有可能出现债务人转移房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3.借贷证据繁杂,需要重新梳理重构:原始流水笔数多,需要剥离与借贷无关往来,区分真实借款、还款及其他经济往来,重新搭建完整的借贷事实证据链,保障后续立案、调解可以被法院采信。
4.调解落地难,需要兼顾还款可行性与执行保障:被告一次性偿债能力不足,需要协商合理分期方案;同时调解文书必须落实违约加倍计息、诉讼费保全费由对方承担,为后续强制执行筑牢法律基础。
三、办案经过
1.危机处置,全力推动撤案、洗脱虚假诉讼嫌疑: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复盘全部转账记录,区分借款、往来、非借贷流水;组织聊天记录、沟通记录等佐证材料,多次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说明,逐笔解释转账背景,证明双方确实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历经两个月沟通争取,终于获得法院准许撤诉,解除虚假诉讼调查风险。
2.证据重构,重新规范立案:剔除无关交易流水,筛选与本案借贷相关的转账、沟通记录,整理完整证据目录,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3.说服当事人,坚持完成财产保全:针对当事人 “朋友不好意思查封” 的心态,向其释明民间借贷案件财产保全的重要意义,告知不保全将面临财产转移、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风险,说服当事人同意保全申请,成功查封被告名下房产,锁定核心责任财产。
4.参与法院调解,敲定完整调解条款:案件进入简易程序调解阶段,与对方及法官多轮沟通,平衡被告还款压力和我方当事人债权安全,敲定分期还款计划;同时争取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判令由被告承担,并写入违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条款,全部内容写入民事调解书,保障后续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四、案件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被告按计划分期向我方当事人偿还欠款;首期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偿还 10 万元,自 2026 年 11 月至 2028 年 2 月每月偿还 5 万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由被告直接向我方当事人支付;
3.被告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我方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已完成债务人名下房产查封,债权有可供执行财产作为保障,既给债务人筹措资金的缓冲时间,也守住当事人胜诉回款的底线。
【律师价值】
1.化解重大程序风险:面对被法院怀疑虚假诉讼的不利局面,没有简单直接继续开庭,而是梳理证据、充分说理,争取撤诉,规避当事人遭受虚假诉讼司法惩戒的严重后果,这是本案最重要的转折点中华人民共...。
2.打破当事人情感误区,守住执行根基:没有顺从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保全的想法,通过法律风险提示说服当事人,完成房产查封,从根源上避免被告转移资产,解决民间借贷 “调解容易回款难” 的痛点。
3.证据精细化处理:民间借贷切忌盲目堆砌全部流水,盲目提交全部银行流水极易触发法院虚假诉讼审查。律师对海量交易流水甄别、筛选、分类,构建干净、清晰的证据链,保障案件顺利审理。
4.调解方案兼顾情理与法律保障:调解不是简单口头谈还钱,而是把本金、分期节奏、诉讼费保全费负担、逾期加倍利息全部落实在生效调解文书中,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完整依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