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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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搬走还欠租?法院这样判,房东终于拿回钱!

发布者:史明鑫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92人看过 举报

2026-05-14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房东张阿姨(化名)将自家一间门面房租给租客刘先生(化名)做生意,双方签了一年租房合同,约定一次性交全年租金 6.8 万元,分次交则按 8 万元 / 年算,违约金 3000 元,水电由租客承担。

一年合同到期后,两人没再签新合同,但刘先生一直继续用房、断断续续交租,直到 2024 年才搬离。

后来两人闹僵:

·张阿姨说:刘先生欠后续租金、电费,还晚搬走两个多月,要补钱 + 付违约金;

·刘先生说:租金没那么多、早已搬清,不欠任何费用,也不该赔违约金。

二、办案经过

1.1.张阿姨多次微信催租、催搬,刘先生一直拖延,最后闹到法院;

2.2.法庭上重点核对四件事:

l房子是不是违建(村委会证明是合规建房);

l租金按 6.8 万还是 8 万算(合同手写 + 微信记录认定:分次交按 8 / 年);

l刘先生到底哪天搬走(微信记录证实 2024 5 10 日才搬清);

l要不要付违约金(合同到期没续签,属不定期租赁,迟付租金构成违约);

3.3.法院结合合同、微信聊天、转账记录、村委会证明,逐一认定事实。

三、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1刘先生向张阿姨支付2024 2 16 —5 10 日的占用租金 18579.23

2刘先生支付违约金 3000

3电费因前期已结清,不予支持;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本人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于2007年以391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目前主要从事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0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北京迪威律师事务所
1110120********0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