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原告陈先生与被告李女士曾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陈先生多次向李女士转账,累计金额较大。陈先生主张这些转账属于民间借贷,要求李女士返还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相应利息;李女士则不认可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认为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或共同花销,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陈先生委托北京某律所律师参与诉讼,被告李女士委托江苏某律所律师代理案件。庭审中,双方围绕款项性质是否为借贷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争议焦点明确。考虑到案件源于恋爱关系,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秉持合法、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梳理争议核心,平衡双方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审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效力,民事调解书已生效:
1.陈先生需在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删除互联网上所有涉及李女士的个人信息及本案相关内容,后续不得再发布,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1 万元,李女士可另行主张侵权赔偿。
2.李女士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陈先生调解款 10 万元,由其代理律师转付至陈先生指定账户。
3.若李女士未按期足额付款,陈先生可就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陈先生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李女士主张其他权利。
史明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