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光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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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侵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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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布者:唐光建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627人看过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王某的伤是否是工伤。

   20151120日,王某经人介绍应聘到某某公司处工作,工作岗位是司机,具体工作就是在单位驾驶混凝土搅拌车运送混凝土,工资由公司按月支付,王某签字领取,双方至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6319日上班期间,王某驾驶川Mxx混凝土搅拌车在施工现场倒车时,车辆侧翻,导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王某被送往某某人民医院治疗,于2016412日出院,公司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多次与公司就工伤赔偿一事进行协商,但是公司态度不好,认为该事故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不是工伤,公司只是本着人道主义原则,适当补偿费用(两三千块钱)即可,还有保留追究其对车辆损坏赔偿的责任。这样一来,王某就担心了。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并到公司跟负责人了解、协商,结合法律规定认为,王某的工作就是司机,只要坐上所驾驶车辆,就开始了工作,另外王某不是去上班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是在上班的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尽管他负全责,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所受伤应该为工伤。在律师的支持下,王某提起工伤认定成功,后又对其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跟公司进行王某工伤赔偿协商,底气十足,王某也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律师建议:发生了工伤事故,一定要找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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