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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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求卵"短信能否催生“卵子库”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2日|分类:医疗纠纷 |485人看过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多名学生收到“征卵子”的短信。5月12日,记者见到短信发送者曹某。其表示,酬劳一般根据身高、外貌、学历来定。捐卵前要经过客户的面试,谈好价格后在医院进行体检。用促排针帮助成卵后,一次取出5颗。整个过程为12到15天。虽然国家卫计委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然而记者检索发现,“卵子买卖”近年来仍屡禁不止。(2016-05-15新京报)


生育繁衍一直是人类自身发展延续的一大使命。但不幸的是,不少男子由于精子质量问题,缺乏生育能力,这就催生了“精子库”。“精子库”的建立和捐精行为的合法化及科学化,为男性不孕症患者带来了福音。前些日子,就看到一则国际奇闻,一捐精男子与其100多个非婚生子女团聚,煞是热闹。事实上,女性中亦有一些不孕症者。这显然是催生有偿"求卵"市场及幕后交易活跃的社会“刚需”。一家“幸孕BABY”的公司就表示,“征卵子”是为了帮助不孕不育家庭。“有些女性因为卵巢有问题,生不了孩子,只能找捐卵志愿者。”


“幸孕BABY” 称总部在广州,在北京有基地,曾投资800多万建实验室。“设备都是进口的”。公司与广州南方医院、广州女子医院等均有合作,还做试管和代孕业务。“主要是做试管,包她生男孩。”记者网络检索发现,有偿“捐卵”并非仅此一家。尽管如北京协和医院妇科内分泌主任医师何方方教授所示,捐卵有很多具体要求,且做多了会造成卵巢刺激,且取卵时也可能碰伤血管、肠子,出现并发症。但微博认证为“南方试管婴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深医疗顾问”的张先生介绍,沿海地带不少年轻女生接触过捐卵,一般来说,只要长得差不多,皮肤较好,至少在2万。用记者的话说,堪称“屡禁不止”。


早在2006年,原国家卫生部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规定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北京卫计委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北京没有任何官方审批的捐卵机构,也没有医院开展此项工作。也就是说,当下所有的有偿捐卵取卵行为,都涉嫌违法。若医疗机构从事卵子交易,则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医生在非指定机构进行生殖辅助手术,则涉嫌非法行医罪。


 “有偿捐卵” 行为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在买卖卵子问题上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以至于打击不力,但笔者以为更重要的是市场需要,成为非法交易活跃的源动力。其实,既然是一些公民的生殖必需,就当因势利导,宜疏不宜堵。对于“捐精”及“捐卵”行为就不妨同等视之,因为权利面前男女平等。自然就不妨像前者合法化一样,让后者也合法化。比如,我国就应当尽快建立卵子库,指定专门的医院从事相关服务,进而出台相关法规,增加相应惩罚手段,使其合法化规范化技术科学化成熟化。如果一味打击,反倒伤害了一些女性患者的权益,影响了家庭的幸福指数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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