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而起时,正义就站在你这一边
嫉恶如仇,不畏权贵是我典型的性格,也是我决定从事律师工作的直接原因。
作了律师,我第一个群体性案件是贵州省某某县机场建设项目系列土地纠纷案件,因为直接或间接涉及土地面积超过了三万多亩,涉及农村人口数千人,属于典型的群体性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有关部门必须考虑当地的和谐稳定,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推进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也应当是当政者应有的思维。
某某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确权程序,裁决土地所用权及使用权归为贵州省东坡监狱。虽说结果令百姓不满,草率确权显失公平,但从政治高度角度来说无疑有其合理性。在我的劝导下,群众申请复议至贵州省某某州人民政府。
某天,我与村民代表至州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我们的理由十分充分,让他们感觉到了压力。如果维持显然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如果驳回的话,一旦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则可能因为错误决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交流过程中,法制办的领导明确说“不会给任何书面裁决”,这种骄横与无知,无疑是在剥夺老百姓的诉讼权利。法制办不裁决,老百姓的维权行为难以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好说歹说折腾了半天,没有半点效果。
我拍案而起,气愤地说“你们哪怕是错误的裁决,我们都能理解,但如果你们不裁决,你们信不信,立案通知我们是拿在手上了,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只有二个月的裁决时间,二个月后不见裁决书,我一定会去省人民政府的!”,说罢拂袖而去。
当你拍案而起时,当你内心里蔑视权贵们的不法行为时,正义就在你身边,任何东西都会在你面前颤抖。
一个星期后,某某州人民政府的裁决书作出,虽说满纸荒唐言,但法律诉讼程序却推进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