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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裁判规则

2020年11月23日 | 发布者:王浩然 | 点击:29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纠纷争议焦点除了财产,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可以你多我少,子女涉及到人身关系,无法根据金额进行衡量。法院在裁判子女抚养权时会参照哪些规则?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

1.女方有久治不愈的重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抚养的;

3.双方协商同意由父亲抚养的。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会考虑以下情形:

1.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做了绝育手术的;

2.子女同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其成长的;

3.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

4.双方经济条件学历等基本相同,但是子女单独同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

四、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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