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2岁姐姐因不抚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新闻引发了姐姐是否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弟弟这个话题。
法条引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律师说法:
由民法典规定可知,姐姐抚养未成年弟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3、弟、妹未成年。
所以,关于姐姐是否需要抚养弟弟这个话题不能片面理解,认为让姐姐抚养弟弟就是道德绑架,只有上述条件全部符合,姐姐才有义务抚养弟弟。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姐姐在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时,也是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弟弟抚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