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一女子小雪发帖称水杯遭熟人下药后被好心店员所救。小雪称,其与赵某就餐时,店员注意到赵某在杯中放入粉末后,告知小雪,以帮忙续杯为由将水杯收走,作为证据保留。
事发后赵某道歉,并交代了“下药”的经过,称感受到了负罪感,希望能够得到原谅。但小雪表示不接受,希望通过自己的这段遭遇,让更多潜在的受害者能够看到类似事情的危害。
法律延伸:
这则新闻可以看出,赵某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的实施了买药、下药的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可能涉及到强奸未遂。
《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