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然过去两年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冬天,家里一个姨打来电话,说她家一个远房亲戚的孩子被辽宁这边的公安给抓了,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听到孩子被抓的消息后几近崩溃,因为在辽宁没什么朋友,所以第一时间通过这个姨找到了我。
我马上安排时间,和家属见了面。通过简单交谈了解到,孩子刚刚20岁,年初刚到一个单位入职,就是个领死工资的小职员,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给抓了。因为孩子的母亲曾经有过精神疾病,又是老年得子,当时状态已经十分不稳定。通过安抚家属,办理手续。我第一时间会见了孩子,孩子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看见我时一下子就哭了,她说:“姐,我想出去”。安抚了孩子的情绪后,她详细和我说了,自从入职以来所有的情况……
通过阅卷与会见,我和团队律师进行积极的讨论、研究,一致认为应该进行无罪辩护,但是因为孩子有顾虑,认为虽然自己很冤枉,但是毕竟已经走到刑事这一步,怕无罪辩护反而给法官不好的印象,所以一审要求我做罪轻辩护。最后一审法院对我的当事人做出了缓刑判决。
本案的波折就在于其他被告人因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这让我看见了无罪的可能性。于是,我联系孩子,说这个案件你有无罪的希望,要不要试试?因为即使现在缓刑,你也是有案底的,可能会影响你以后的工作,但是无罪是不会影响你的生活,你还可以拿到国家赔偿。
最终我的当事人被我说动了,一审法院的结果仍是按之前的判决,没有改变。当事人说,姐,算了,有案底就有案底吧,反正不用在监狱服刑。但是,我坚决认为,这个案件我的当事人就是无罪的,即使判处缓刑也是不应该的,我说:妹妹,你听姐的,再试试,二审姐免费给你写个辩护意见,你自己提交一下就行,再试试!
二审结果出来那天,我依稀记得那个电话,当事人几乎是全程哭着和我通话:“姐,结果下来了,无罪。”她不知道,在电话这头,我也已是泪流满面。
后期的申请国家赔偿,也是我去代为办理的,最终拿到了2万多元的赔偿。其实比赔偿更重要的是,她又获得了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