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69万条电子数据,面对公安机关用电脑软件筛选出来的6万余条涉案记录,面对3-5年的量刑建议,当事人虽然心有不服但又没什么办法,只好认罪认罚。
但是,当事人一句“我觉得没有那么多条,有点冤”,王浩然律师留心了。
当事人:“人家是用电脑软件筛选出来的,我们怎么反驳啊?”
律师:“我们没有电脑软件,你的案件材料我不能让别人看,所以无法寻求懂编程的朋友的帮助。但是,我相信你,我用笨方法查!”
于是王浩然、杨茂峥两名律师连续五天五夜,从69万条电子数据中逐条筛选,最后去掉无关记录,仅剩2.6万余条涉案记录,法院核实后认可律师意见,降档量刑,宣判2年!
刘某涉嫌诈骗罪,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律师一直积极沟通:
1. 虽然电脑软件筛选出来的涉案聊天条数为6万余条,但是当事人一直说印象里没聊那么多条,好像不到3万条。 2. 公安机关指控的刘某涉案的两部手机其中有一部不是刘某的,这部手机的诈骗条数不应计算在刘某名下。
3.当事人做过军人,民族情节较重,实施诈骗时仅对日本籍 目标下手,诈骗目标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对此情节,量刑时应酌定从轻。
4.愿意认罪认罚。
律师沟通后,第3、4点获得检察官的认可。但是,第1点、第2点,检察官说还要研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否定电脑软件筛选出来的统计结果。
检察院出具量刑建议时,依据的还是电脑软件筛选出来的统计结果。本案按照未遂处理,聊天条数是关键量刑依据,5万条以上就三年以上,检察院建议3-5年有期徒刑,罚金2万。
本来不想与计算机对抗,毕竟面对的是69万条的数据。但是开庭时间定下来后王浩然律师再次会见当事人时,当事人说出内心的不甘,认为没有那么多涉案聊天。看着当事人的眼睛,王浩然律师想:应该对一切抱有怀疑的态度!对当事人如此,对计算机亦如此!长期的相处,王浩然律师相信当事人是诚实的。所以,当即决定人工筛选。
临近开庭,必须要尽快筛选出数据统计结果。要留出时间跟检察官和法官沟通,不能搞庭上突袭。王浩然、杨茂峥两名办案律师熬了五天五夜,终于筛出涉案聊天记录数量,结果是2.6万余条!涉案手机有一部不是刘某的,当事人没有撒谎!王浩然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法官,在开庭前将此统计表及统计明细数十页递交法庭。开庭时质证,经过随机核对数据、重新电脑筛选验证了律师人工筛选的数据是准确的,法庭对该意见予以认可。最后认定只有一部手机为刘某使用,诈骗聊天信息不足3万条,判决刘某2年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
成功的辩护,需要当事人的坚定,更需要律师的认真、负责!刑辩律师的每一次成功辩护,都是在为当事人延长有限的生命!王浩然律师曾开玩笑说,为了这个案件眼睛都快熬瞎了,但是为了这样的结果,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