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的人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 即使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也只能起诉索要其中自己的一半,不应该要求全部返还,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并非按份共有,如果夫妻一方非因日常需要将财产赠与给他人的,该赠与行为无效。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夫妻一方赠他人财产的行为,就是给情人转账,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作为无过错方需要及时收集转账凭证或者证人证言等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赠与财产的行为,是否还可以起诉索要?
可以!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