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中介所一方胜诉
2019年10月21日 | 发布者:王浩然 | 点击: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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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案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我方)支付工资、提成等费用,但是上诉人在一审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系我方员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故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驳回其胜诉诉讼请求。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交新的证据...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我方)支付工资、提成等费用,但是上诉人在一审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系我方 员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故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驳回其胜诉诉讼请求。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交新的证据,但是仍然无法证明其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