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孙某与某男结婚一年多,感情不和分居4个月,一心想离婚,但是某男称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一分钱不给孙某。
孙某找到王浩然律师团队,王律师团队迅速准备案件材料,申请立案。在庭前调解阶段,王律师连续七天与某男沟通,最终某男同意孙某的请求,在第七天时与孙某在法院办理调解离婚。
律师提示:本案律师进行了积极的努力,不停与原被告沟通,使得案件7天内解决,也得到了法官的称赞。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浩然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浩然律师电话(18309860246)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