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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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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问题

发布者: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346人看过

一、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


  1. 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协议管辖


a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b当事人在起诉时无法根据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的,管辖协议无效。

c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d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受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3.法定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关系。

a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b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方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c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d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买卖合同的,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涉及破产法的---破产案件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破产法院集中管辖

管辖权转移--转移,需向上级法院报批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经受理的案件无需移送管辖

集中管辖不能对抗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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