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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单纯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

发布者: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190人看过

房屋不动产登记簿是房屋所有权的象征,不完全等同于房产证。当二者不一致时,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未更正的一般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为准。

所以,婚前全款买房后,即使婚后在房产证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但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未变更,也会影响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除非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不然一般情况下该房屋依旧属于婚前所有者个人财产,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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