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是指负有缴纳税款义务的纳税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犯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的权利、正常的工作秩序、税收征管人员依法征收税款的义务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权,属复杂客体。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人员采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的目的是拒绝缴纳应纳税税款。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负有应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纳税人、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明知自己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为达到拒不缴纳税款的目的而采用暴力、威胁方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侵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