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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盟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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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7日|分类:拆迁安置 |270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可以办理续期。如果未办理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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