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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227人看过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且通常情况下,标的物瑕疵的证明责任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如果出卖人抗辩标的物质量瑕疵发生在交付之后,应对此予以举证。在超过检验期限后买受人才提出质量异议的,买受人还应当证明其是在依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正确安装、调试、妥善保管和使用标的物的情况下发现质量瑕疵;出卖人抗辩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交付后才发生质量瑕疵的,亦应对此予以举证。

此外,如果买受人认为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质量瑕疵的,可向法院提出质量司法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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