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61000**********

  • 执业机构: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买卖合同中作为卖方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有哪些?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194人看过

作为卖方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有哪些?

(1)在合同中对价款结算进行约定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这有利于保护卖方的权利。对于卖方而言,先行收取全部价款再交付货物是最安全的交易方式。

如果约定分期付款,应明确约定各期付款期限、延期付款违约金,并约定延期一定期限后,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当买受人迟延支付货款后,即使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也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主张逾期付款损失。

(2)可以通过所有权保留条款保障权利

买卖合同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如果标的物交付后,价款尚未支付完毕,而买方债务较多,卖方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卖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交付后所有权保留条款以防范风险,即约定买受人未履行完毕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3)保存交付货物的证据

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时,送货单经常由对方的业务员或者经理等人员进行签收。如果产生纠纷,而卖方无法证实该签收人员身份时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卖方送货时,一定要求对方加盖公章,如果每次加盖公章不方便,也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或几个指定人员收货,卖方交货时直接交由合同中约定的指定工作人员签收,可以有效证实货物的交付情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