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或者争议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
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后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能永久性查封、扣押或冻结。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没有向法院提交续封申请,那么该查封、扣押或冻结将会解除,申请人将丧失优先受偿权。
所以,法院的保全是有期限的,申请保全人需要在该期限届满前日向法院递交续封申请,以保障自己判决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