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运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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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

发布者:孙运峰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朱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运峰,山东学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李之妻)某、

原告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付还原告欠款 22401.56 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20 6 3 日,被告李因日常生活所需向原告借款 5 万元,并于当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年利息为 20%,并由被告王、赵、张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李指定账户给付借款,但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上述借款,被告仅向原告偿还部分借欠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李、王、赵、张 2022 2 22日前偿还原告朱借款 4401.56 元,剩余借款 15000 元自2022 3 月起于每月的 21 日前偿还 1500 元,直至付清之日止。完成上述支付义务后,双方互不争执、互不追究。

二、如被告逾期履行上述任一期支付义务,原告可就实际剩余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需额外支付原告违约金 2000元。

三、案件受理费 180 元(已当庭付清)由四被告负担。

孙运峰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学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8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