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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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还款吗

发布者:许嘉伟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446人看过


 2019年5月1日,小张找小明借款5000元。小张出具借条,其中写道:“小明借给小张5000元,用于小张母亲住院治病,2019年8月31日偿还。”随后小明交给小张5000元。2019年6月18日,小明发现小张母亲身体健康,近期并未入院治疗,多方打听后得知小张参与赌博,自己借给他的钱已经被小张挥霍在赌桌上了。小明随即联系小张要其还款,但小张以“约定的还款时间未到”为由拒绝。小明可以要求小张提前还款吗?

  借款人的义务

  《民法典》第673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案件解读

  《民法典》第三编第12章对借款合同进行了规范。《民法典》第668条第2款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了还款期限,原则上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因为提前还款可能损害贷款人的利息收益。但是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按照《民法典》第673条的规定,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这是因为借款用途是贷款人是否借款的重要考量因素,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比如将借款用于奢侈消费、赌博等,会增加贷款人不能收回借款的风险。

  本示例中,小张宣称为其母亲治病向小明借钱,在拿到借款后,小张却将借款用于赌博。小张的行为不仅没有遵守与小明的约定,还让小明面临极高的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即便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小明也有权依据《民法典》第673条的规定,要求小张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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