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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奶茶店抄袭?从“茶颜悦色”案看商标侵权认定》

发布者:房广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4日|分类:案例分析 |37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2023年“茶颜观色”起诉“茶颜悦色”商标侵权,索赔300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认定不构成侵权。

法律争议焦点

商标近似性如何认定?

是否造成公众混淆?

在先使用抗辩是否成立?

裁判规则:

? 商标比对:

文字:“观色”与“悦色”含义不同;

设计:字体、色彩组合差异显著(《商标审查标准》第15条);

? 混淆可能性:

“茶颜悦色”已形成稳定市场认知;

双方门店分布地域无重叠;

? 在先使用:

被告提供2015年商标使用证据(早于原告注册时间)。

企业合规建议

风险行为 整改方案 法律依据

模仿同行商标设计 委托专业机构做商标显著性检索 《商标法》第57条

未登记版权 对原创设计进行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法》第12条

宣传语雷同 修改广告语至差异度超30%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2024年司法趋势:

引入“商标反向混淆”概念(小品牌诉大公司侵权可能性增加);

判赔额挂钩侵权获利(可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数据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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