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时,有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境外服务商、消费者等多个参与主体。每个主体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跨境电商企业其中一个义务就是跨境电商消费者风险须知,也就是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告知书。
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跨境电商企业责任如下:
1.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委托一家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2.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披露、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对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赔付责任等。当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及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海关等监管部门报告。
3.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
告知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
(3)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4.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收发货质量管理、库内质量管控、供应商管理等。
5.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
6.向海关实时传输施加电子签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电子数据,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并承担相应责任。
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告知书示例:
尊敬的消费者,为帮助您更好地选购境外商品,请您在购买前务必认真、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并对自身风险承担做出客观判断。同意本告知书内容后再下单购买:
1.您通过本网站(平台)购买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等同于原产地直接销售商品,因此商品本身可能无中文标签及说明,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
2.您购买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符合原产地关于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注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在使用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危害、损失以及其他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根据财关税2016年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需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年49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需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4.根据相关法律政策,您选购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仅限于个人自用,不得进行再次销售。
5.建议您对境外商品进行一定的了解并评估是否适合自己使用后再下单,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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