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自行审查事项
一、是否超过申请复议、起诉期限
二、是否行政复议、诉讼受案范围
三、原告的主体资格
四、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五、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四个意识
身份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
七点建议(3个重视、2个发挥、2个融入)
重视行政复议审理的查漏补缺功能;重视复议诉讼的实质纠纷解决功能;重视“三项制度”的保驾护航功能;发挥公职律师的防控执法风险作用;发挥讲师团对内普法对外宣讲作用;融入海关行政应诉协作区借力发力;融入省法院诉前和解平台借力发力;
四项机制
1.公职律师轮训机制
2.与驻地高校、法官、检察官交流互动机制
3.与法院的定期会商机制
4.典型案例分析、研讨、讲授机制
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关警员不断地努力,法治理念一定会深入每一位海关人的心中,依法行政、法治海关、法治社会的目标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