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儒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37000**********

  • 执业机构:山东儒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帮忙认证、解封微信号还有钱赚?|泰安儒商律师推荐

发布者:山东儒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1065人看过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张某、罗某和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二万元,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202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联系“上家”,帮助“上家”实名认证微信、解封微信,从中获取报酬。张某发展被告人罗某、李某某作为“下家”,分别联系网友建立微信群。在李某某、罗某各自建立的微信群内,张某会不定期发布来自“上家”的需要实名认证或解封的微信号,由群内的网友实名认证或解封。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共支付给被告人李某某和罗某帮其实名认证微信、解封微信的佣金共计113413.9元。

被告人张某、罗某和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张某、罗某、李某某退清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罗某和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实名认证微信、解封微信等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