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案件难点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分配、探望权行使方式存在较大分歧,若通过判决方式处理易引发后续争议,不利于子女后续成长及双方后续履行相关义务。
三、律师代理成果
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最终实现:
1.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 两名婚生子女由双方分别抚养,各自承担所抚养子女的抚养费;
3. 明确双方对不直接抚养的子女享有合法探望权,并约定了具体探望方式,同时明确对方负有协助义务,保障了后续探望权的顺利行使。
四、律师作用
1. 诉求梳理:结合当事人意愿及实际情况,协助明确合理的诉讼方案,在保障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基础上,兼顾子女利益;
2. 沟通协调:在诉讼过程中作为中立桥梁与对方及法院充分沟通,引导双方就争议事项理性协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3. 方案设计:制定兼顾双方需求的调解方案,明确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的具体规则,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既达成了当事人离婚的核心诉求,也保障了子女权益及后续相关权利的可执行性。
陈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