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劳动者 2014 年 3 月入职关联企业,2017 年 12 月调入涉案公司,2020 年 3 月工作中与管理人员发生言语争执,被公司要求离岗反思,后公司以其违反规章制度、反思不深刻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仲裁被驳回,遂向法院起诉,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等诉求。
二、案件难点
1. 公司以内部《员工奖惩办法》作为解除依据,主张劳动者严重违纪;
2. 公司称已履行制度公示、民主程序,劳动者辩称不知情;
3. 公司单方认定反思不深刻,解除行为看似有内部流程支撑。
三、陈莉律师代理成果
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1602.7 元,驳回劳动者其他未经仲裁前置的诉求。
四、律师作用
1. 厘清规章制度合法性,指出案涉奖惩办法未履行民主程序、未有效公示,不能作为解除依据;
2. 还原事件经过,论证劳动者行为未达严重违纪程度,公司单方解除属滥用管理权;
3. 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明确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资标准核定等关键要点,助力法院认定违法解除。
陈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