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才能万事兴。近日,罗田法院以情讲法、以法唤情,奔赴千里之外,成功执结一起亲戚之间因出资持股产生的合同纠纷,让亲情得以挽回重续。
外甥出资入股,舅舅违约引纠纷
原告余某系被告周某的外甥,2017年,余某与周某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其出资90万元作为对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被告周某作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行使相关事宜。后余某发现被告周某未按照协议履行相关约定,遂起诉至罗田法院。
经罗田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原告余某与被告周某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余某股权代持出资款90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无奈之下,余某向罗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方查找执行财产,75万元股权迎转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人余某告知执行法官周某在某银行持有价值约为75万元的股权。
经查证属实,执行法官对周某所持有股权进行冻结,并与双方当事人多番沟通、协调,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周某名下某银行75万元的股份和该股份2020年、2021年至和解之日的股权分红抵偿欠款。
评估拍卖“不划算”,奔赴千里促和解
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周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办理转让手续。
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让双方的亲情彻底破损,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并且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所需评估费约十余万元,会增加额外费用,加重当事人负担。
为减轻当事人负担,促使该案早日结案,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江苏昆山,与被执行人周某进行当面沟通。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你在银行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拍卖,但若强制对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对你们来说,耗时费钱十分不划算。虽然这次你们舅甥二人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亲情无价,若能以此次调解成功为契机握手言和,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圆满的结局。”执行法官对周某动之以法理,晓之以亲情。
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履行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亲情的重要性,同意转让股权抵偿全部债务,并配合法院与执行法官一同当即赶往武汉,依法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再续亲情。
来源:罗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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