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易律师
洪易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6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苏州主任律师执业7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动因分析及防范教育(二)

作者:洪易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5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282次举报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外部影响因素

从犯罪心理的产生过程看,行为人是在违法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这种违法犯罪心理主要受外部影响因素和自身内部原因共同作用的影响。大学生产生违法犯罪心理同样也是其自身内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外部影响因素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

1.家庭因素

某些大学生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与他们所生活的家庭环境及其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等因素存在直接关联的。

其一,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的影响是重大的。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助于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乐观坚毅的性格,并塑造孩子健全的人格;不良的家庭环境则可能导致孩子的人格向非正常方向发展,并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家庭经济环境层面看,家庭贫富本身并不是导致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主要与其对待贫富的心态密切相关。如有的家境好的大学生沉迷于物质享乐,偏重于拜金主义,对贫困同学不仅没有同情心,还会时常表现出冷漠和鄙视的态度,一旦遇到挫折,就容易走向极端,甚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进行报复。有的贫困大学生欠缺经济实力,心理压力较大,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往往比较敏感,容易出现敌对情绪,从而触碰法律。从家庭道德环境层面看,家长的道德素养对子女有很大的影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父母培养的子女通常善良诚实、遵章守法;道德败坏、自私自利的父母培养的子女通常我行我素、目无法纪。从家庭文化环境层面看,家庭文化环境通常会给大学生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优良的文化环境可以使子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会对子女产生消极影响。

其二,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4]。因此,父母的言行习惯对子女来讲至关重要,家庭教育方法和内容失当有可能是导致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思想根源。有的家长只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他们的道德品质教育,导致他们养成贪图享乐、自私自利、挥霍无度的性格特点,一旦父母难以满足他们的欲望和需求时,他们很容易采取偏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甚至不惜触碰法律。有的家长对子女有很高的期望,但没有采用正确的引导教育方式,从而损害了孩子的身心,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此外,有的家长缺乏责任担当,对子女放任不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助推器。

2.学校因素

高校是大学生走向社会实现社会化的重要一环,大学校园生活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学校的教育不当是大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5]

其一,高校法治教育偏差的影响。目前高校都开设了法律相关课程,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还有一定的偏差。一方面,高校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法治教育课程相对单一。大部分高校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法律基础》等课程开展法治教育,但由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涉及法律部分的内容缩减,及有些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没有开设或即使开设也是将其设置成选修课,这导致大学生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从而对违法、犯罪等状况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法治教育模式有待完善。高校的法治教育与高中法治教育如何有效衔接、形成一个整体,从而实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高校法治教育缺乏系统规划,与之前学龄段的法治教育难以有效衔接,势必会对法治教育的成效产生影响。此外,高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多流于形式,致使法治教育效果不理想。

其二,高校内外部负环境的影响。高校校园环境是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校园内外环境的优劣与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我们通常把校内外环境对大学生的不良影响称作负环境,负环境通常是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助推力。一方面,有些学校学习、生活环境不理想,教学相关设施短缺,娱乐设施匮乏,不利于缓解和消除大学生的心理压力,也不利于陶冶他们的情操,反而容易加剧他们的心理压力,使他们产生情绪波动甚至失控,进而造成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高校周边通常聚集许多商家,这就使一些治安问题延伸至大学周边,成为滋生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例如,学校周边通常是饭店、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美发店、酒店等密集的场所,一些高校由于运动场所狭小、娱乐设施匮乏,导致这些娱乐消费场所对大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促使一些大学生转而寻求沉溺于上网、打牌赌博其他不良活动方式,这些大学生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而逐渐迷失自我,陷入了内偷外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泥潭。

3.社会因素

由于受市场经济浪潮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成上升趋势,并且一度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其一,市场经济竞争关系和社会不良风气带来的负面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快速,物质利益成为一些人衡量自己得失的标准,这种利益导向也进入高校校园,诱发大学生价值观念发生错位和扭曲,使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严重侵蚀大学生,一些大学生把物质利益作为评价个人得失的唯一尺度,个别大学生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经受不住攀比、高消费的刺激,不顾是非,触碰法律底线,通过实施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来满足个人的私欲。另一方面,不良的社会风气容易导致大学生行为偏差和人格缺陷,使大学生在求学过程中较容易被社会不良风气带偏,比如,当今社会人们获取信息来源渠道广泛,而大学生正处在猎奇心理最为活跃时期,由于他们经验阅历不足、很难经受住诱惑,黄赌毒难免趁虚而入。

其二,多元文化和大众传媒的负面影响。多元文化通常是在信息流通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文化转型更新日益加速,各种文化的发展在面临着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更多中外文化交织在一起,由于多元文化中的良莠不齐,有些抵御外界影响能力差的大学生不加区分的全部学习吸收,促使多元文化中的糟粕部分成为那些是非识别能力差、欠缺自制力的大学生实施违法发犯罪的诱因。大众传媒随着信息全球化的逐渐深入,已融入社会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它拓宽了大学生了解社会的渠道,不仅为其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信息,而且也为其开拓眼界发挥了正面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它包含的内容繁杂,一些暴力、色情、甚至不健康的不良因子在大学生中传播,导致一些大学生容易受大众传媒负面影响的误导,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防范教育

大学生存在思想较为单纯、是非观念不强、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容易抵制不住外界不良环境及因素的诱惑,产生违法犯罪心理,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换言之,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是其个人、家庭、学校及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预防和减少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各界和各方面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筑牢防范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违法犯罪现象与社会道德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对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发挥基础性作用[6]。大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具有超强可塑性的同时,也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一念之差而误入歧途。因而,高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必要的,是解决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为此,高校应全方位、多角度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一方面,高校德育教师要结合具体事例,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深层次的思想道德教育,其他教师也要结合自身课程特点进行德育渗透。另一方面,班主任、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动态,在培养其良好品德及行为习惯中担负起责任,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抓细、抓实,一旦发现学生有思想品德滑坡迹象,应及时做好未雨绸缪工作。此外,要对大学生实施德育目标管理,通过对大学生的道德品行进行目标考核,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筑牢防范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法制观念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强弱与其违法犯罪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由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导致的。因而,为有效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势在必行。首先,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主要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主渠道,由于本门课程存在刑事、民商事法律等相关内容不足的现象,教师在涉及法治教育部分教学时应注意结合相关具体案例事实把握和补充,让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同时对大学生头脑中的一些涉及法律知识的错误认识也应帮其纠正。其次,学校应通过法制宣传栏、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大学生法律常识教育。再次,高校应通过举办与大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识别违法犯罪现象的能力,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让他们能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远离违法犯罪。最后,高校要将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教师充实到法治教育教学一线,通过重视教师法治教育工作,带动学校法治教育的发展。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心理障碍和心理疾患

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是在某种心理支配下实施的[7]。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否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又一重要因素。为此,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首先,高校应完善心理咨询制度,设置心理咨询机构,与权威心理咨询机构相联合,积极发挥心理咨询对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干预和预防作用,通过为存在病态心理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治疗,有效地预防他们由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行为。其次,高校应通过组织开展与心理健康有关的讲座、活动等方式,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对大学生健康心理进行引导。再次,高校应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教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问题,防止其遇事感情用事走向极端。同时,通过心理健康课,加强对心理咨询的宣传,鼓励学生在面对心理问题时积极寻求帮助。最后,班主任、辅导员等要重视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主动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心理不健康学生的情况,并有针对性的调适、治疗。

(四)发挥家庭教育功能,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氛围

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和教育。良好的家庭环境是社会文明的缩影,家长的品行及其教育方式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8]。为此,家长要提高自身修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一方面,家长应注重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素养,子女是父母的影子,家长的道德水准及自身素养的高低对子女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家长提升自身素养、强化自身道德教育是取得家庭教育良好效果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家长应注意改善家庭教育方法,注重子女责任感的培养,加强生命观、性道德、消费观等方面的教育,在子女出现问题时多与其交流沟通、耐心开导,促使其改正错误。家长还应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社会教育的沟通、协调,把心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最后,家长应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善于协调家庭中的各种关系,遇到问题时采用文明协商方式进行解决,特别要与子女多沟通,给与子女更多的关爱、理解、信任和鼓励。

(五)完善校园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管理与安全防范水平

学校管理对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应严格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强化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切实抓好校园管理工作,把大学生的不良心理与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一方面,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籍管理、落实管理措施,客观、公平、公正地处理校内违纪违法事件,使大学生感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促使大学生养成遵章守纪、用国法校纪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学校的学生工作处等学生主管部门应明确目标和责任,做好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工作。高校辅导员应善于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课堂内外活动情况要准确了解、掌握,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大学生加强教育引导,从思想症结深处加以解决,防范违反校规校纪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生。此外,高校保卫部门也需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以更好的方式营造校园的安全环境。

(六)净化社会不良环境,创造适宜成长的外部文化环境

大学生阅历不足、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和影响。为此,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极为重要。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对文化市场依法严格管理,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及其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制作、贩卖、传播非法出版物及淫秽物品的非法分子,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对校园及其周边不良环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治。校园及其周边的不良环境无时无刻都在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高校学生处及安全保卫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教育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边外界不良环境对大学生造成的影响,以预防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语

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预防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种措施同时进行,把大学生自身、家庭、学校及社会等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合力,深入研究大学生的成长经历、生理心理特点及成长的外部环境,牢牢把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规律和原因,切实采取可行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预防,促使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现遏制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目的,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参考文献]

[1]李巧玲.论当代大学生的违法犯罪心理及法制教育[J].法制与经济,2009(9):39.

[2]向甜.大学生激情犯罪原因初探[J].法制与经济,2013(6):36.

[3]姜秀华.大学生怎样克服自卑心理[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2):98-99.

[4]杨晓慧主编.《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3月第1版,85-86.

[5]林凤章.学校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及对策[J].教育研究,2007(1):112-113.

[6]黄莺. 新时代高校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山东高等教育,2018(1):48-49.

[7] 朱学银. 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的发生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6(10):54-55.

[8] 杜跃鑫. 大学生的犯罪心理与预防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1(3):289-290.


该文载于《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9期。      洪易律师联系方式:15851519009


洪易律师,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高级顾问,常熟理工学院法学教师,苏州琴川智库特约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82
  • 擅长领域: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