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雪平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71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5月,原、被告在线签订《白领通专用最高额借款合同》(含标准条款、附属条款,下同)电子合同一份,约定由被告向原告申请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限额以宁波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相应的借款借据及其附件记载为准。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的申请先后向被告发放五笔合计70000元的借款,并在电子借款借据中约定了正常执行利率、逾期执行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上述借款发放后,被告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
本案开庭审理后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