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正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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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中的“明知”和共犯?

发布者:练正雄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2181人看过

一、对“明知”是伪劣商品而生产销售的认定

1.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

2.进货渠道是否正当,卖方有无正当合法手续。如果进货渠道、购买手段都不正当,行为人就应当预见到购进的可能是伪劣产品。如果依然购进并予以销售,就可认定行为人“明知”。

3.产品有无质量合格标记。如果产品没有相应的应当具备的质量合格标记,就可以确定行为人明知销售的是伪劣产品。

4.买卖、交接伪劣产品的方式方法以及时间地点。如果动用非正常的方式方法进行交易,行为人就可能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销售。

二、对伪劣商品犯罪共犯的认定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4.提供广告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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