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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与小学生之间无意伤害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者:余文强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6日|分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474人看过举报

小陈和小张是小学二年级的同桌。某日,小陈的圆珠笔的笔盖无法拨开,小陈就对同班同学说谁可以帮我将笔盖拨开,我就奖励一元给他买笔芯,在其他的同班同学尝试后,还是没人可以拔开。在上课中,小张在小陈的邀请下,尝试拔开小陈的笔盖,小张用力一拔,笔盖被小张拔开了,但是因用力过度小张手中的笔戳中了小陈眼睛,小陈趴在桌子上一直到放学。小张放学回到家就和奶奶说,今天在学校不小心戳中了别人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办。小张的奶奶十分担心,就主动打电话给小张的班主任问清事实真相,班主任对该事情不知道。小张的奶奶就找到小陈的父母要求带小陈去看医生,但是小陈的父母却推脱不去。最后在学校校长、班主任、小张奶奶的强烈要求下,小陈的父母才愿意带小陈检查并治疗,但是他们去的是镇上的卫生院检查,只是开了普通的眼药水就回家了。当晚,小张的奶奶很担心小陈的眼睛会受伤严重,打算天亮就到小陈家要求小陈去大医院诊断治疗。天一亮,小张的奶奶就到小陈家要求小陈去检查,小陈的父母还是无动于衷,一拖再拖,直到下午小陈才去检查。之后还转医院到中山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小陈眼睛治好之后留下了伤残,经过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陈的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小张的父母及学校要求赔偿九万多。

本人接受小张父母的委托,从本案发生的背景、过错因素、过错责任主体、过错程度、费用支出的必要性等等方面为小张父母维护权益,经过举证、质证、庭审后,双方对各自承担的责任还是不认可。庭审后,双方再次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小张父母只是承担两成的责任。

温馨提示:

1、学校要做好平时的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能打架、有事及时报告教师,尽早处理突发事件。

2、学生家长平时也要教育子女安分守己、乐于助人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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