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怎么来算?
一.借条中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保护的法律制度。
体现在借条中,也就是说,出借人享有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但出借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该权利,否则时效届满后,借款人行使时效届满抗辩权拒绝还款的,债权权利得不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出借人将承担败诉法律后果。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规定,借条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规定,借条中出借人对借款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借款人对出借人有履行还款的义务。借条诉讼时效自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在具体实践中,借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主要可从以下3个方面来分析:
1.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后次日起算。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催要借款)而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次日起算。
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明示不履行,在出借人催要借款而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次日起算;第二种是消极不履行,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借款人客观上仍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如不能证实出借人主张权利的具体时间、给了借款人合理的宽限期或者不能证明借款人曾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诉讼时效自起诉之日起算。
3.借条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规定,即不论是请求给付一笔分期债务或请求给付全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均是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所以,赶紧把借条拿出来,看看借条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再不行动,有理都变无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