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昊宜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网恋奔现荷包失血 这钱“不翼而飞”如何算?

发布者:刘颖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39人看过

    这一天,小李和小王网恋奔现,趁着小李用微信消费支付时,小王悄悄记住了小李的支付密码。后伺机借走小李手机打电话,然后偷偷分多次从小李微信上转走一万余元。这小李发现后不干了,无奈怎么小王怎么也不愿意还,于是小李把小王告上了法院…… 


    先看看这故事里的几个关键词。“借走”说明小李只是把手机借给小王,没有赠与手机更没有赠与手机APP账号里的钱,其借出的仅仅是手机最基本功能通话的使用权。同时这种借用对“手机”这个物没有形成一个过度“占有”的状态,更不论手机里的APP。因此小王的行为不构成侵占。


    再看关键词“网恋奔现”,最多就是个恋人关系,恋人=2个独立的个体。还记得那个“老爸和男朋友掉到河里救谁“的千古难题么?法律人会毫不犹豫得告诉你,救老爸!因为仅从身份关系来说,救老爸有义务,救男朋友则没有^,^. 好了,说回这个问题,既然是恋人,那小李的钱就不是小李和小王的钱,那小王擅自转走小李的钱就成了? ……  是不是感觉哪里不对劲了? 嗯哼~ 就是偷!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然而小王和小李既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近亲属关系,二人的财产也未相互混同。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偷转账的方式,盗取小李微信里的资金,且数额已达盗窃罪立案标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