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慎云|时间:2021年12月02日|207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刘某某、李某某与山东某建筑公司居间合同纠纷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山东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刘某某、李某某支付居间费用2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3个月有余,距离案件审结期限还剩下2个多月,案件未取得任何进展,未执行到钱款,如果法院仍未查询到财产,案件会终本,终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癌症晚期”。二人找到王慎云律师,委托王律师代理该案。
案件办理过程及案件结果
接受案件委托后,王慎云律师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提交委托手续,了解案件情况、被执行人情况。另一方面,去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内档信息,去被执行人工作场所调查,得知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内只有3人,且公司注册地点内未有任何办公设备等资产。基于此,我们申请法院追加唯一股东任某为被执行人,在追加被执行人过程中,我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被执行人一到期债权,收集初步证据后我将债权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调查核实后,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最终缴纳所有的执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