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慎云律师网

敬法律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

IP属地:山东

王慎云律师

  • 服务地区:山东

  • 主攻方向:离婚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56158950点击查看

执行案件风险代理,追回全部执行款

发布者:王慎云|时间:2021年12月02日|207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刘某某、李某某与山东某建筑公司居间合同纠纷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山东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刘某某、李某某支付居间费用2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3个月有余,距离案件审结期限还剩下2个多月,案件未取得任何进展,未执行到钱款,如果法院仍未查询到财产,案件会终本,终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癌症晚期”。二人找到王慎云律师,委托王律师代理该案。

案件办理过程及案件结果

接受案件委托后,王慎云律师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提交委托手续,了解案件情况、被执行人情况。另一方面,去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内档信息,去被执行人工作场所调查,得知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内只有3人,且公司注册地点内未有任何办公设备等资产。基于此,我们申请法院追加唯一股东任某为被执行人,在追加被执行人过程中,我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被执行人一到期债权,收集初步证据后我将债权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调查核实后,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最终缴纳所有的执行款项。



  • 全站访问量

    133532

  • 昨日访问量

    26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王慎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