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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故意抓错误来借口辞退,应该怎么做??

2022-10-21

发布者:黄骥骦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 |287人看过举报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8种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起诉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提问:

还在试用期,老板想辞退我,又没有理由,想故意抓我错误来借口辞退我。 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起诉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您未干满半年,只能主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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