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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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一般怎么赔偿?

作者:宋太旺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14次举报


 一、合同违约一般赔多少倍


  (一)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合同违约赔偿可以要求间接损失吗

  合同违约赔偿可以要求间接损失。理由如下:

  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

  (二)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三)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损害赔偿范围包括间接损失,所以合同违约赔偿可以要求间接损失。

  三、合同违约赔偿限额效力纠纷如何解决

  (一)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二)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违约责任能约定最大赔偿限额,只要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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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旺律师,专业领域:民商法律事务、合同法纠纷、公司法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非诉讼业务,担任多家单位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正华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5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