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桂雄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2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简介:
张X从广东临省某市夜间开车运输至广州。到达广州后,张X根据收货人的要求,将运输物品送至广州某区卸货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对张X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张X家属委托陈桂雄律师介入,接受委托后,陈桂雄律师在黄金“37天内”成功以“证据不足”为张X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陈桂雄律师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先后两次会见了张X,从张X处了解到整个案发前后经过后,为张X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院沟通。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检察院对案件部分事实仍存在疑问,陈桂雄律师又利用周末时间再次补充法律意见并再次提交,最终检察院采纳陈律师的法律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了张X。
律师观点分析:
1、烟草运输只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即可,并非需经强制许可,不属于《刑法》打击的非法经营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也只规定了无证运送烟草的行政处罚,并未将无证运送烟草上升到刑事犯罪。
3、以查获结果来推定嫌疑人具有犯罪故意,属于“客观归罪”,违背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4、运输物品获得的报酬符合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