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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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检察院会很严重吗?

作者:张宇豪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90次举报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致检察院后,检察院一般依据实际的案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所以案件移送致检察院算不算严重,依据案情而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将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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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昆山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专攻刑事犯罪辩护、企业经济纠纷,处理过大量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9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公司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