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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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第二期:如何看待夫妻间的“忠诚协议”?

发布者:江东剑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635人看过

最近有小咨询我,夫妻之间能否约定“如一方出轨,需赔偿对方x万元或净身出户”之类的协议?答案是,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是不能通过起诉等方式强迫履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法律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简而言之,就是忠诚协议的遵守完全靠夫妻双方自觉,法律不做过多干涉,其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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