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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强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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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鲁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6日|分类:股权纠纷 |360人看过
作为公司股东,缴付出资是法定义务。如股东缴纳出资后又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需承担以下责任:
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前手股东抽逃出资明知的,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要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出资问题较为复杂、专业,如遇此类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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