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特别是标的为预售商品房时,经常会碰到开发商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的情况。
作为买受人,遇到开发商推迟交房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应及时进行催告,即以书面地、正式地通知开发商办理交房和过户手续,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催告的同时应进行证据保全工作,做好记录。催告的作用在于,一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一方拒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另一方面,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经催告开发商仍未办理交房和过户的,此时若买方愿意继续交易,可向人民法院诉请开发商办理交房和过户手续,同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若买方不愿意继续交易,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