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涛律师
河南专业律师
13676926995
咨询时间:09:00-23:00 服务地区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能不能退?

发布者:彭永涛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9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512日,被告开发商与原告签订《商品房认购XX》一份,认购XX约定:原告认购开发商建设的***号房,房屋总价款为***元。合同首付款****元。定金20000元,认购XX签订后10内,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因购房者原因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所交的20000元定金不退。

202010月,原告因其他原因,要求开发商解除所签订的认购XX,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的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双方无法协商一直,引起本案纠纷。

二、案情分析

原告与被告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本案审理期间,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

三、律师点评

在房产交易中,卖方都会要求买房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XX,买家同时向卖家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这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商品房认购XX,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XX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典》上认购XX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XX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XX,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

购房定金,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卖房人的金钱。在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出于约束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目的,买家付一笔定金给卖家的做法被广泛应用。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这也就是说,买房签了认购XX交了定金之后,基本上是退不了的,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需要按照其规定来履行约定才行,若想要退回定金,除非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就是卖方不履行约定的时候,才能退回,而且还可以双倍返还,反之就无法退回。

因此,本案代理难度较大,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开发商沟通,通过多方协调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彭永涛律师 已认证
  • 13676926995
  •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1168分 (优于79.5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篇 (优于82.42%的律师)

版权所有:彭永涛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84 昨日访问量: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