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彭永涛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9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2日,被告开发商与原告签订《商品房认购XX》一份,认购XX约定:原告认购开发商建设的***号房,房屋总价款为***元。合同首付款****元。定金20000元,认购XX签订后10内,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因购房者原因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所交的20000元定金不退。
2020年10月,原告因其他原因,要求开发商解除所签订的认购XX,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的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双方无法协商一直,引起本案纠纷。
二、案情分析
原告与被告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本案审理期间,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
三、律师点评
在房产交易中,卖方都会要求买房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XX,买家同时向卖家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这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商品房认购XX,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XX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典》上认购XX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XX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XX,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
购房定金,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卖房人的金钱。在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出于约束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目的,买家付一笔定金给卖家的做法被广泛应用。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这也就是说,买房签了认购XX交了定金之后,基本上是退不了的,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需要按照其规定来履行约定才行,若想要退回定金,除非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就是卖方不履行约定的时候,才能退回,而且还可以双倍返还,反之就无法退回。
因此,本案代理难度较大,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开发商沟通,通过多方协调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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