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武汉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成员
在驾驶车辆中,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吊销驾驶证呢,具体执法的程序是怎样的,今天就来为大家解读。希望大家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对上述机动车的驾驶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7)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对于需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需要扣留机动车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饮酒或者醉酒驾驶。
大家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